| 腾飞中的琅琊工业集中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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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09-08 08:24 文章来源:琅琊区商务局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
琅琊区依托地处长三角经济圈、交通便捷的区位优势和作为滁州“东扩、南移、西拓、北上”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集全区之智,举全区之力全速建设琅琊工业集中区。自上半年开建以来,集中区按照“一年初见成效、三年明显变样、五年基本建成”的一期建设总体目标要求,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快速度推进,目前各项建设工作正全面铺开,进展顺利。
一、琅琊区区情
琅琊区是滁州市中心城区、滁州市委市政府所在地,皖东地区政治、经济、文化和交通中心。辖7个街道、48个社区、9个村。区域面积125.9平方公里,常住人口24.35万人、流动人口约5万人。
琅琊区区位优越:既属于以南京为中心的南京一小时都市圈,又融入以上海为龙头的泛长三角经济区。京沪铁路和建设中的京沪高速铁路、宁西铁路穿境而过,铁路里程距南京46公里;合宁、合徐、南洛等高速公路纵横东西南北,国道、省道交织成网,公路里程距南京54公里、合肥150公里、上海360公里、南京禄口机场80公里、合肥骆岗机场115公里;滁河、清流河绕城而过,内河航运直通长江,保证通航能力300吨、汛期可达500吨。清流河码头年吞吐量20万吨,距长江70公里、南京朱家桥外贸码头80公里、上海吴淞外贸码头420公里,分别可停靠5000吨和1万吨货轮。
琅琊区资源丰富:大中小型水库星罗棋布,库容丰富,水质优良,自来水日供水量20万吨。辖区建有火力电站一座,投资24亿元的琅琊山蓄能电站建成运行,既能削峰填谷,又可旅游观光。西气东输工程在辖区内设有气门站,日供气30万立方米,为居民生活及企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通讯设施完善,主流通讯网络信号覆盖全区。医疗卫生机构齐备,教育布局合理,三级甲等医院1所,高等院校2所,职业院校几十所,拥有各类专业技术人才和熟练产业职工5万多人。
二、工业集中区概况
1、琅琊工业集中区建于2008年末,是滁州市委、市政府重点
规划建设的新型城市功能区,位于滁城城北,总体规划20平方公里,首期规划建设5平方公里。
2、集中区产业定位为先进装备制造业、家电信息产业、纺织产业、生物医药产业、新材料产业等。琅琊区政府真诚期望与“泛长三角”区域密切协作,共建共赢,互利互惠,使之成为有识之士投资兴业和承载“泛长三角”产业转移的新平台。
3、规划结构为“一轴、两片”:“一轴”是以大金山路为依托的南北城市发展轴,“两片”指发展轴两侧工业区和生活居住区。规划工业用地260.44公顷。路网为“六横七纵”,棋盘式布局,其中主干道宽42至50米。
三、规划建设情况
琅琊区坚持高标准建设园区,先后邀请了水、电、气、路灯、园林、通讯等数十家相关单位领导、专家,就集中区配套设施建设问题进行座谈讨论、沟通和考察指导。
在建筑设计上,根据企业类型、规模大小规划工业用地地块和次干道的建设,合理布置仓储和物流用地,治理清流河和城市泄洪渠,保护水质,建设沿河景观带,将商业、文化、生活区沿清流河和泄洪渠两岸布置。
目前,琅琊工业集中区一期核心区域内1平方公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中的大金山路、大宝山路和淮河路三条道路,已作为城市基础设施项目被列入今年省“861”项目,并通过招标确定施工单位,开始建设。同时,配套建设的菱溪苑安置小区规划已经市规委会批准,并跟进安置小区工程招标、工程监管等各项工作,计划一期建设安置楼11幢、4万平方米左右,4月底正式开工建设,预计今年底建成。
四、土地储备
2008年利用土地置换取得了495亩的用地指标,今年计划新增1500亩置缺土地,总用地面积可达2000亩,完全能保证工业用地的需要。
五、优惠政策
对在我区投资新办的工业生产性项目,可享受下列优惠政策:
1、固定资产投资额在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2000万元以下项目,自税务登记证办理完毕后,五年内,区财政用相当于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区财政实际留成的100%和企业缴纳增值税区财政实际留成的35%作为“企业科技研发经费或中小企业补助”扶持企业发展。
2、固定资产投资额在2000万元以上(含2000万元)5000万元以下项目,自税务登记证办理完毕后,五年内,区财政用相当于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区财政实际留成的100%和企业缴纳增值税区财政实际留成的50%作为“企业科技研发经费或中小企业补助”,扶持企业发展。
3、固定资产投资额在5000万元以上(含5000万元)1亿元以下项目,自税务登记证办理完毕后,五年内,区财政用相当于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区财政实际留成的100%作为“企业科技研发经费或中小企业补助”,扶持企业发展。前两年,区财政用相当于企业缴纳增值税区财政实际留成的100%,第三年至第五年,区财政用相当于企业缴纳增值税区财政实际留成的50%作为“企业科技研发经费或中小企业补助”,扶持企业发展。
4、固定资产投资额在1亿元以上(含1亿元)2亿元以下项目,自税务登记证办理完毕后,五年内,区财政用相当于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增值税区财政实际留成的100%作为“企业科技研发经费或中小企业补助”扶持企业发展。
5、固定资产投资额在2亿元以上(含2亿元)项目,自税务登记证办理完毕后,五年内,区财政用相当于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增值税区财政实际留成的100%作为“企业科技研发经费或中小企业补助”,扶持企业发展。第六年至第十年,区财政用相当于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区财政实际留成的50%作为“企业科技研发经费或中小企业补助”,扶持企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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