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琅琊投资指南——项目建设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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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09-23 14:30 文章来源:琅琊区商务局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其它 |
办理“一书两证”。经市规委会批准入园的项目需要到规划部门办理“一书两证”,这是建设项目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的法律保障文件。“一书”是指选址意见书,“两证”是指“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进行消防审查。公安消防机构对建筑工程的消防设计图纸及有关资料和建筑工程进行审核验收。消防设计未经审核或者审核不合格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发给施工许可证,建设单位不得施工。建筑工程竣工后,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办理《建设用地批准书》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项目用地获得批准后,先核发《建设用地批准书》,建设项目(主体工程)需在《建设用地批准书》有效期内开工建设,《项目用地批准书》期满后发给《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项目(主体工程)不在《建设用地批准书》有效期内开工建设的,市政府有权收回该项目的土地使用权。
进行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施工图审查是政府主管部门对建筑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监督管理的重要环节,是基本建设必不可少的程序,主要审查建筑物的稳定性、安全性等。
进行工程和设备招标。必须招标的三类工程项目是:大型基础设施、公共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的项目,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使用境外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办理施工许可证。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已经办理用地批准手续,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现场已经具备施工条件,已经确定施工企业,施工图纸文件已按规定进行了审查,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按照规定应该委托监理的工程已委托监理,建设资金已经落实。
办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手续。建设单位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质量监督的主要内容是,要求建设单位提供有关工程质量的文件和资料、进入施工单位的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发现有影响工程质量的问题时责令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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