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谯集体企业退休人员生活有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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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10-30 17:11 文章来源: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其它 |
今年63岁的孙培秀原所在的南谯区乌衣镇轮窑厂倒闭多年,从来没有领到一分退休金的她,日前拿到了每月260元的最低生活保障费,这得益于区里今年实施的“城镇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基本生活保障”民生工程。
今年以来,南谯区将未参保集体企业民生工程建设抓到实处。区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一方面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将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纳入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范围,努力做到应保尽保;另一方面及时通知10个镇办按规定上报相关企业和个人材料,对于无法找到相关人员材料的,帮助他们排忧解难。截至目前,该区共有72人参加了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其中退休人员46人,未到达退休年龄的人员26人,每人每月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费200多元。目前,全区共有21家未参保集体企业,329人符合政策,现有113名未参保集体企业人员已达退休年龄并按月领取基本生活费,累计发放基本生活费29.9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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